官方:27年1月1号开始,足球球员合同中将强制加入解约条款

06月11日讯 在墨西哥城举行的一次会议之后,国际足联宣布对《球员身份与转会条例》进行多项修改。

此前,经过两年的谈判和多起法律纠纷,特别是与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会(FIFPro)的纠纷,以及与各联赛和欧洲俱乐部协会的纠纷,其中迪亚拉案是争议的核心。

[流言板]前法国国脚迪亚拉与FIFA达成和解,曾因转会规则索赔65m欧元

这些条例最初于2001年制定,此次进行了大幅修订,新规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最重要的变化包括提高球员在转会中的参与度,以及正式引入解约条款。

从现在起,球员将获得转会费的5%作为分成。这一制度在西班牙已经实施,现在将推广至全球。

年薪低于15万欧元的球员必须获得相应固定转会费的5%。球员可以部分放弃这项权利,但放弃的比例不得低于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a) 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最后一年的固定工资;b) 转会费总额的2.5%。

如发生争议,将由足球仲裁庭裁决。逾期付款将加收8%的利息。

从现在起,解约金条款将成为所有足球运动员与俱乐部合同中的标准做法。双方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解除合同的金额。西班牙此前已有此类条款,但其他一些足协曾抵制实施,而如今该条款保障了足球运动员的自由流动。

一项新规则提案拟允许俱乐部向18岁以下的球员提供最长五年的合同(而非通常的三年期限)。此类合同的前提是球员在签署合同前已在俱乐部注册满一定年限,并且必须满足特定的薪酬条件。每个俱乐部每个赛季可签订的此类合同数量有限。

全球社会对话平台由国际足联、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会、世界足球联赛和欧洲足球俱乐部联盟 共同创建。

根据这一新流程,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所有决定、建议和协议均须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即社会伙伴和国际足联一致同意。达成此类共识后,国际足联将在其监管框架内采取必要措施落实已商定的成果。

国际足联只有在证明执行已商定的成果将明显与其法定义务相抵触、严重违反其强制性法律义务、给国际足联造成过重的财务或运营负担,或在其判断下使其面临法律风险时,方可拒绝执行。

在此情况下,国际足联将向社会伙伴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如无此类理由,国际足联将继续推进已商定修正案的批准程序。如未能达成共识,则现行监管框架将继续有效。

拟议的修正案还为社会对话平台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向,其中包括:a) 监管和转移体系(RSTP);b) 国家转移体系和社会对话支持; c) 球员福利、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以及与怀孕、收养和育儿假相关的特别规定。

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会及其成员协会确认撤回所有针对国际足联及其足球监管机构提起的索赔和诉讼,包括与球员权利保障计划(RSTP)相关的索赔和诉讼。

作为上述流程的一部分,并出于信息交流的目的,国际足联还将与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会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前提是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会及其成员协会撤回所有已提起的索赔和诉讼,该备忘录将反映拟议的变更。

所有承诺都将充分尊重国际足联作为世界足球管理机构的地位及其相关机构,并遵守国际足联章程和一般监管框架的规定。